新華社鄭州5月18日電(記者 郭久輝、朱慕南)從今年6月份起,河南省130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年度考核時,將憑分數定等級,結束以往標準模糊、人人“稱職”的局面。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啟動公務員績效量化考核試點,並作出上述規定。
今年河南省共選定省、市、縣130家行政機關作為首批試點,這些單位的公務員要接受每月績效量化考核,根據分數高低,公務員年度個人績效將被分為A、B、C、D四個等次。具體的等次評定辦法及打分標準,由各單位考核委員會根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職責擬定,每人年度考核結果根據每人全年各月總得分和各等次所佔比例綜合確定。其中,A級的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總人數的30%。個人年終綜合得分在總分值70%以下的,不得評為A或B級。
績效考核成績將與公務員的晉陞、獎勵和工資獎金等挂鉤。按照新的考核標準,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要從績效考核為A級的人員中産生。個人年終績效考核為C級、D級的,不能被評定為“稱職”。績效考核為A級,可作為評先和獎勵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為C級、D級的人員,一年內不得評先、晉職、晉級,並停發考核獎。考核為D級的責令限期改正,連續兩年評為D級將面臨被辭退。
據了解,以往公務員考核由於缺乏量化標準,平時考核常常形同虛設,年度考核人人“稱職”。新的公務員績效考核辦法,經過試點進一步探索完善,有望在全省30萬行政機關公務員中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