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5月31日電(記者 倪元錦)記者31日從天津市疾控中心獲悉,《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徵求意見稿)》在4月公開徵求意見後,天津市政府法制辦、天津市衛生局、天津市疾控中心和相關部門已匯總市民意見和建議,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待6月份提交市人大審議。《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有望在年內正式頒布實施。
據了解,公眾對“徵求意見稿”的建議主要集中在“處罰過輕”“餐廳設置吸煙區縮窄了禁煙範圍”“應重視倡導宣傳力度”等方面。
天津市疾控中心非傳染病預防控制所、無煙環境促進項目官員李威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徵求公眾意見後,修改稿加大了對禁煙場所吸煙的處罰力度;控制吸煙是倡導性行為,營造社會氛圍尤為重要。
據李威介紹,“徵求意見稿”修改後,餐飲場所用餐區域由“設置吸煙室或者劃定吸煙區”,改為“設置吸煙室,吸煙室應當具有獨立空間、獨立有效的通風換氣裝置和明顯的‘吸煙室’標誌;餐飲場所未設置吸煙室的,應當禁止吸煙。”
“改為獨立密閉空間的吸煙室,意在保障非吸煙者少受二手煙危害。”李威説。
天津市疾控中心非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主任江國虹指出,對比上海、杭州、廣州等已出臺的地方控煙立法,《天津市控制吸煙條例(徵求意見稿)》首次規定“禁止吸煙場所的所在單位主要責任人是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據了解,修改後的“徵求意見稿”還在新成立的健康促進委員會的職能中,將“聽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控制吸煙工作年度報告改為“審核”,並增加“對各地區、系統的控煙情況予以公佈”。
此外,修改還體現在增加對“勸阻吸煙人員”在受到侮辱、誹謗、威脅、毆打時的保護。
江國虹認為,只有設立更高級別、具有更高綜合協調能力的機構作為執法主體,把禁煙納入行業自律,並且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將“控煙”落到實處。
“在推進立法的過程中,自覺約束在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的人會越來越多,敢於制止在公共場所吸煙行為的人也會越來越多。”江國虹説。
“執法監督、廣泛宣傳、市民多投訴是未來控煙立法出臺後創建無煙環境的保障。多投訴可促進禁煙場所多勸阻、執法部門多監督。”李威説。
據了解,作為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與國際防癆與肺部疾病聯合會合作開展的“無煙環境促進項目”城市之一,天津市政府承諾,從2011年起,在衛生機構、教育機構、公共交通工具、行政辦公機構四類重點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並將積極推進《天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條例》的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