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 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批准,中央軍委日前印發了《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全軍和武警部隊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中央2010年1月印發了《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結合軍隊實際制定《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對於加強和改進軍隊思想作風建設,進一步規範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推進軍隊黨風廉政建設深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胡主席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基本精神,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軍、從嚴治官,立足軍隊實際,明確了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從11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作出了70個“不準”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對黨委、紀委、黨委書記和副書記、機關部門的責任作了規範,規定了考評及結果運用、責任追究辦法,為進一步促進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新形勢下加強軍隊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法規。
中央軍委通知強調,促進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事關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宗旨和本色,事關軍隊建設科學發展,事關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的重要意義,把促進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作為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和長遠的戰略任務來抓。要採取多種形式,認真抓好《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的宣傳教育,營造廉潔從政的良好氛圍;要認真查找分析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方面的薄弱環節,著力解決實際問題,健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要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到預防為先、關口前移;要加強對貫徹落實《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行為。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廉潔從政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樹立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