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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限制使用到自覺抵制——雲南“禁塑”成效明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6月2日電(記者 關桂峰)“限塑令”頒布以來,雲南省堅持“生態立省、環境優先”,在生産、銷售、使用環節大力推進“禁塑”。如今在雲南城鄉,重拎布袋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性購物袋已成為許多人的自覺行為,“禁塑”成效明顯。

    10年前,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作為知名旅遊地,曾深受“白色污染”之苦。那時,迪慶的高原草甸上、城市的街道及納帕海、碧塔海等景區,塑料袋亂飛,嚴重影響了香格里拉景觀,也使高原湖泊、濕地、水體受到了污染,使牦牛等牲畜的健康受到了危害。2001年,迪慶州率先開展“禁塑”,推廣易降解、可反復使用的各類袋子替代塑料袋。隨後,麗江、大理等地也陸續開展“禁塑”。

    2008年,雲南省抓住全國“限塑”的契機,為進一步遏制“白色”污染,建設綠色經濟強省,明確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一切塑料購物袋。

    雲南省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不再審批新的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從2009年1月1日起不再對塑料購物袋生産企業進行註冊登記和年檢,從2008年6月起不再進口供國內市場使用的乙烯聚合物制購物袋;將“禁塑”工作與星級飯店、A級景區的評定與復核,綠色飯店的創建有機結合;省內客車不再提供塑料袋,多數旅遊客船、國際航行船舶均嚴格執行“禁塑”政策。

    同時,雲南省各行政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在生産和公開批發銷售違禁品兩個環節取得了明顯成效。雲南省工商局和省質監局均把“限塑和禁塑”工作與專項綜合整治等活動和日常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建立了長效工作機制。雲南省工商系統僅在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開展“限塑和禁塑”工作中,就出動執法人員4.9萬人次,檢查各類經營戶31萬戶次;查處違法經營8754戶,收繳塑料購物袋9800余萬個。雲南省質監系統先後出動執法人員630余人次,檢查生産企業29家,檢查銷售企業、使用單位332家,立案查處1起生産超薄塑料購物袋案件。

    通過對“禁塑”工作的大力宣傳,目前在雲南“禁塑”已深入人心,文明、環保消費理念基本形成,消費者重拎布袋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性購物袋已成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為。在大理,各大超市、市場的顧客已普遍使用有償無紡布袋。城區及各鄉鎮自備購物袋的現象明顯增多。

    經過不懈努力,雲南省塑料購物袋造成的污染明顯減少,垃圾填埋場的塑料購物袋處理量顯著下降,有效保護了環境。為切實保障雲南“禁塑”的成果,推動“禁塑”依法行政,雲南省率先全國開展“禁塑”立法,制定政府規章,明確在全省範圍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目前,雲南“禁塑”的政府規章已兩次網上公開徵求意見,近日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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