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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提出律師每年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不少於2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合肥6月8日電(記者 朱青)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了解到,安徽省司法廳為進一步推進律師參加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全省每名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不得低於2件,同時,安徽省成為全國首個在全省所有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省份,大大拓展了群眾申請法律援助的渠道。

    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法律援助工作處了解到,安徽省司法廳出臺了進一步推進律師參加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要求在全省所有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負責收集法律援助信息,宣傳法律援助制度,免費解答法律諮詢,對初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提交法律援助機構審查審批後指派律師辦理等工作。

    同時,安徽省司法廳要求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支持並督促法律援助機構加大對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力度。要按照每名律師每年不低於2件案件的總體數量指標,指派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律師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在法律援助案件總數中的比例不低於40%,並保持適度的增長。

    司法廳還要求,各級法律援助中心招募、聘用的志願從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執業律師人數不少於1名,招募聘用的執業律師一律專職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不得辦理有償收費案件,並且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期限不少於1年,從而充實法律援助機構辦案力量。

    據了解,為優化安徽省律師資源配置,對律師數量偏少的縣(區),確有需要可向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或所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相關中心審核同意後,在相應區域內指派律師。省法律援助中心還可根據各地需求情況,直接指派有關律師事務所辦理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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