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0日電 教育部辦公廳10日發出《關於切實做好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進一步做好2011屆高校畢業生離校階段各項就業工作,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鉤。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抓緊組織網絡招聘和現場招聘活動,幫助畢業生儘快落實就業崗位;對未就業畢業生進行集中培訓,幫助其了解離校後的求職渠道、服務系統和保障政策;細緻地做好畢業生就業派遣、離校服務工作,確保畢業生安全文明離校。
通知強調,各高校嚴格執行國家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加強對用人單位信息和就業相關材料的審核,不準以各種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説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教育部重申,在全國高校本科教學評估、就業先進評選等工作中對就業作假、違規者將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