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6月14日電(記者 李亞傑、柴海亮)記者此間了解到,確保活動經常性、常態化,內蒙古已經開展新一輪承諾踐諾。此前,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已經承諾事項183.2萬項,兌現承諾162.9萬項,約佔89%。
——明確承諾主體和方式。巴彥淖爾市針對農村牧區、街道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基層黨組織實際,以崗位職責確定承諾內容和目標,促進了中心工作的落實。另一方面,區分領導幹部黨員、在職黨員、無職黨員、離退休幹部黨員等不同黨員的特點,分別提出各自的承諾事項。
突泉縣為4600多名有活動能力的無職黨員“設崗定責”,認領政策宣傳、矛盾調解、治安協理等工作崗位,充分發揮無職黨員的作用。烏海市海南區建立“由黨內向黨外”、“由單位向社會”、“由個人向集體”,涵蓋黨組織、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和黨員、非黨幹部、普通群眾等在內的承諾主體,增強了各領域公開承諾的參與面和影響力。
——科學確定承諾內容。通遼市開展“五比五看爭做五先鋒”、“黨性在崗位上閃光”、“回報社會感恩行動”等活動,激勵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高標準定諾。鄂爾多斯市各級黨組織圍繞“兩大戰略”、“三年大建設、三年大變樣”的中心工作,按照分解任務要求,作出特定承諾和動態承諾,著力推動發展大局。阿拉善盟開展“千名黨員幫千人,百家支部結百對”活動,對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立即辦”、“主動辦”、“上門辦”、“公開辦”,提高了承諾實效。
——嚴格規範承諾程序。喀喇沁旗普遍推行“雙諾三評三公開”,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分別作出基本承諾和創爭承諾;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黨員和群眾代表會議,在黨組織和黨員履諾述職基礎上,上級黨組織書記對下級黨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對黨員履職踐諾情況進行點評,同時組織黨員群眾進行評議;採取多種方式公開黨組織和黨員承諾內容、踐諾情況和評議結果,確保群眾滿意。
土默特左旗採取“1+1”模式,即“需求+職責”定諾、“支部+群眾”審諾、“會議+媒體”示諾、“抽查+彙報”督諾、“考核+測評”評諾,提升了公開承諾的實效性。包頭市實行踐諾“銷號”制度以來,全市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兌現承諾23.5萬件,完成承諾事項的72%。
通過抓實承諾踐諾工作,內蒙古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履職盡責中創先爭優,有力推動了全區“十件實事”和“十項民生工程”的落實。目前,全區已經累計投入資金500多億元,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9.2萬個,辦實事14.2萬件,惠及1500多萬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