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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佈汶川地震災後重建1404個項目審計結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 審計署17日發佈第4號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1404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跟蹤審計及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結果表明,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進展總體較好,但也發現部分項目、施工和監理單位存在管理不合規問題。

    2010年6月至11月,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開展了第四批跟蹤審計,共審計和審計調查了總投資為2808億元的8069個項目。其中,審計署對總投資為1130億元的1404個重點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

    審計結果表明,災後恢復重建總體進展順利,項目建設管理較好,資金管理比較規範,使用效果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但在跟蹤審計和調查的1404個項目1130億元規劃總投資中,也發現有36個項目、16個施工單位和11個監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規的問題。

    36個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有些項目存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未獲批准先行建設,未組織環境影響評估、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就開工建設,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建設規模或建設內容,未竣工驗收就投入使用以及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仍未辦理新徵用土地手續等問題;有些項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未按規定招投標,直接指定施工單位或者以議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評標不規範等招投標方面的問題;有些項目存在前期工作不充分、施工中設計變更多、隨意增加建設內容或者擴大建設規模、多結算工程款等投資控制不嚴的問題;有些項目存在建設資金未按照規定及時登記入賬、財務核算不規範、違規安排使用、擠佔挪用以及侵佔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等問題。

    16個施工單位存在不按規範操作、不按設計施工、偷工減料、違規轉包工程等問題。

    11個監理單位存在對有關項目未按合同要求配備監理人員,未按規定到場執行監理任務,監理日誌記錄不詳實,監理資料不完整,關鍵工序沒有進行旁站監理,監理審核把關不嚴多計工程價款等問題。

    審計署在公告中以附表的形式對上述問題及其整改情況作了詳細介紹。

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較好 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紀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就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情況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 審計署17日公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1404個項目跟蹤審計及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就此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總的來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比較規範,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較好,資金使用效果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記者:您能介紹一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的總體情況嗎?

    徐愛生:可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審計署以“促進災後恢復重建順利進行、保障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問題”為目標,組織成都、西安、蘭州和重慶4個特派員辦事處和四川、甘肅、陜西3個主要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集中力量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

    2008年9月以來,上述27個參審單位累計派出7000多個審計組、2萬餘人次,對規劃總投資6900多億元的22500多個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項目進行了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檢查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實施、政策措施落實、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工程建設管理、土地利用及生態修復情況。

    此前,按照“統籌安排、分級負責、把握總體,分頭公告”的原則,審計署已先後三次向社會公告了審計署不同階段的跟蹤審計結果,3個主要受災省和20個對口支援省市審計機關也先後發佈了90多期審計結果公告。這次公告的是審計署2010年6月至11月對1404個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跟蹤審計結果。

    記者:從審計結果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情況如何?

    徐愛生:從兩年多的跟蹤審計情況看,四川、甘肅、陜西3個主要受災省各級政府和各對口支援省市援建機構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全力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基本完成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到2010年10月底,災區農村居民住房已基本建成,大部分災區城鎮居民住房、學校、醫院等優先建設的民生工程完成情況較好,城鎮主體功能基本恢復,災區群眾生産生活和學習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經濟發展明顯加快。災區各級政府和對口援建省市援建機構,高度重視跟蹤審計意見和建議,及時督促整改,不斷完善災後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規範審批程序和管理流程。

    總的來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和項目管理比較規範,工程建設質量總體較好,資金使用效果較好,未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記者:跟蹤審計發現了哪些問題?

    徐愛生:由於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量巨大,項目眾多,時間緊迫,任務十分繁重,因此出現了一些不規範、不完善的問題,主要是有些重建項目投資控制不夠嚴格,少數建設資金管理不規範、不合規,甚至被擠佔挪用;一些建設項目沒有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和相關審批手續、未按規定招投標;有些參建單位工程建設管理不夠嚴格,少數施工單位不按規範和設計操作甚至偷工減料、違規轉包工程,有些監理單位未嚴格履行監理職責等。

    2010年6月至11月跟蹤審計發現有36個項目、16個施工單位、11個監理單位違規,違規違紀金額有1.88億元。但是,由於幾千名審計人員從汶川地震災後重建規劃開始,就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中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因此,與審計的1404個項目、幾千個參建單位、1130億元規劃總投資相比,違法違紀的比例比較低,違紀金額不到規劃總投資的千分之二,而且這些問題在審計指出後有關單位立即進行了整改。

    雖然出現的問題少,但這次審計署還是以附表的形式將全部問題都公告了出來,以警示在建項目的各有關參建單位進一步加強管理,完善相關制度,確保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不出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記者: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已基本完成,審計署下一步有何打算?

    徐愛生:審計署將以“一促一保”為審計目標,繼續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進行跟蹤審計。

    根據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收尾階段的特點,2011年,審計署將重點跟蹤審計涉及汶川地震災區後續發展的規劃實施情況、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及其效果,後期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及其效果和未完工項目建設管理情況,並對已完工項目實施竣工決算審計。

    到2011年底,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將基本結束。審計署擬於2012年初向社會全面公告災後恢復重建情況和跟蹤審計結果。

    此後,審計署將繼續關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後續發展情況,督促和指導災區地方審計機關繼續做好災後恢復重建後續資金和項目的跟蹤審計,並對個別重大重建項目和重大事項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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