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總結會在京舉行
中國人權事業取得重大進展
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記者 華春雨、李惠子)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持召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總結會議于12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全面總結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的執行落實情況、經驗,總結了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重大成就。來自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53家成員單位的負責人、人民團體、非政府組織及高校的人權專家和基層組織代表200余人參加了會議。
2009年4月,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政府制定的第一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是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階段性政策文件,是中國政府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憲法原則,積極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一項重大舉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代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製作了總結講話。
會議指出,兩年來,在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各級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下,行動計劃確定的各項措施得到了有效實施,預定的各項目標如期實現,各項指標均已完成,行動計劃得到全面落實。其中有約35%的約束性、50%以上的涉民生指標超額或提前完成,在行動計劃規定的任務之外,中國政府在各領域、各方面還做了大量的工作。通過行動計劃的全面落實,中國公民的人權意識顯著提高,人民的總體生活狀況明顯改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強,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的保障更加有效,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和殘疾人的權利得到有力保障,國際人權領域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深化,各領域的人權保障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上全面推進。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的如期完成,標誌著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這是中國政府深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妥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巨大衝擊和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嚴峻挑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中國落實“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堅持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具體國情相結合,堅定不移地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取得的重大進展。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製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了專題發言,分別報告了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就業與社會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的生存與發展狀況、殘疾人權益保障以及國際人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等方面貫徹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情況。汶川縣基層代表就兩年來災後重建工作以及災區群眾的生活和各項權利保障受益於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情況作了大會發言。
據悉,《〈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報告》將於近日發佈。人民出版社將出版,各大新華書店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