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記者王立彬)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12日説,變相搞高檔房地産、曲解中央有關政策等4大因素高爾夫球場建設7年“禁而不止”。
李建勤説,2004年1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2006年12月,高爾夫球場項目被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但高爾夫球場違規建設屢禁不止,突出表現是一些地方以鄉村體育公園、休閒俱樂部、城市公園等名義建高爾夫球場。一些地方政府及部門違反國務院禁令,批准建設高爾夫球場。
據介紹,2009年,國土資源部在2008年度衛片執法中發現,全國172個城市中有不少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遂主動向相關部門通報。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環保部、工商總局、體育總局、旅遊局七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開展高爾夫球場建設情況調查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對9洞以上或佔地超過500畝高爾夫球場進行摸底調查。今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11個部委(在原7部委基礎上,增加監察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和水利部)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限期完成對已建、在建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政策出臺前一律不得批准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項目。
國務院下發了通知、高爾夫球場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國土資源部門不斷掛牌督辦,為什麼還出現很多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據李建勤分析,主要原因有四:
第一,高爾夫球場往往配套建設高檔商品房,可借建設高爾夫球場之名,行大規模建設高檔商品房特別是別墅之實,以鄉村俱樂部、城市公園和休閒公園名義建設高爾夫球場,開發房地産,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的雲南騰衝、安徽和縣等地的高爾夫球場案就是類似情況。
第二,一些地方曲解國家政策,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2009年國務院下發《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有一句話是“規範發展高爾夫旅遊”。有的地方認為,現在可以建了。實際上,國務院通知很明確,發展高爾夫前提是“規範”,就是相關規範政策出臺前,現在一律不準批。
第三,高爾夫運動項目重返奧運賽場,也刺激了地方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衝動。
第四,規範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政策措施缺位,一些地方存在僥倖心理,希望“先上車後買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