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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必須堅持服務“三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強調指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支農服務主力軍作用,全力以赴做好“三農”和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農村信用社改制為銀行時,將其對“三農”和小企業服務情況作為重要的準入依據。

    周慕冰在近日舉行的一個銀行業監管會議上説,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依然複雜嚴峻。作為金融支農服務主力軍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一定要在深化改革過程中不斷強化農村金融服務,並把持續改善“三農”和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固化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戰略,努力把自身打造成有別於大銀行和城市銀行的社區性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

    周慕冰強調,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無論怎麼改,都必須堅持服務“三農”方向不動搖,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

    他説,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發揮多年來在農村、在縣域建立起來的服務網絡、産品體系和專業人才的比較優勢,深耕農村市場,創建針對性強的服務模式,鞏固提升競爭優勢。要堅持社區銀行的機構屬性,立足當地,做實縣域,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區域擴張。對機構跨區域發展問題一定要慎重對待,重點是要與改善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服務緊密結合,優先支持好機構走向中西部,重點佈局金融競爭不充分的欠發達地區和金融服務薄弱的縣域,堅決防止盲目扎堆發達地區、盲目進城、盲目競爭等錯誤傾向。

    他同時強調,凡是農村信用社改制為銀行類機構,都要將其對“三農”和小企業服務情況作為重要的準入依據,下一步省聯社改革工作,也要看其轄內“三農”與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開展水平,特別是“三農”服務滿意度是否提升、小企業服務是否改善、縣域服務是否加強。

    周慕冰指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必須將有效改進“三農”和小企業服務作為機制建設的內在要求,把産品和服務創新作為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重要手段,把隊伍建設作為提升競爭力和改善金融服務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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