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19日從國家林業局了解到,2010年國家林業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為4275.98萬元,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為3858.24萬元。
根據國家林業局網站上公佈的《關於國家林業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及説明》,2010年國家林業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具體包括:出國(境)費1273.75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 2214.45萬元,公務接待費787.78萬元;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具體包括:出國(境)費1683.01萬元,車輛購置及運行費1504.13萬元,公務接待費671.10萬元。
國家林業局的説明指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的單位範圍包括國家林業局機關本級和64個直屬事業單位。出國(境)費預算主要用於履行《濕地公約》《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防治荒漠化公約》等,參加林業應對氣候談判,出席多邊雙邊國際會議,及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培訓、考察等支出;車輛購置及運行費預算主要用於公務活動、科研活動車輛運行發生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預算主要用於國外訪問考察團接待支出,以及國內公務活動接待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