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0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進一步抓好糧食生産,確保全省糧食安全,浙江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糧食穩定增産行動,並要求縣(市、區)、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分別聯絡一個産糧鄉鎮和村,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記者20日從浙江省政府公佈的《關於開展2011年糧食穩定增産行動的通知》中了解到,浙江在春糧、早稻遭受洪澇災害的情況下,力爭早稻生産基本穩定,秋糧穩定增産,總産量比上年增加10萬噸以上,努力實現全年糧食播種面積1950萬畝、總産量800萬噸的目標。
在這份通知中,浙江省政府指出,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數量保護和質量保護。工程建設項目確需徵佔用耕地的,應當按照先補後佔、佔補平衡的要求,補充劃入與徵佔用耕地質量相當的耕地。同時,積極推進低丘緩坡開發、灘塗圍墾造地、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土地開發復墾等造地工程。
浙江省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將積極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培育發展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鼓勵其優先發展糧食生産,但是要防止土地流轉“非糧化”,努力減少季節性拋荒,全力制止全年性拋荒。
據記者了解,浙江目前每年的糧食需求量為360億斤左右,而其自産能力僅為160億斤(即800萬噸)左右,大部分靠從外省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