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2日電(記者李延霞、王文帥)保監會22日發佈《保險公司財會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從規範資金管理、資産管理、負債管理等多方面規範保險公司財會行為,以治理市場不規範行為,防範和化解風險。
保監會表示,近年來,市場上出現的大案要案、惡性競爭、數據不真實的問題,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部分公司財會工作薄弱、內控不嚴,給各類違規行為的發生提供了溫床。通過規範財會工作,從制度上防範財務造假行為,切斷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資金來源,能有效促進市場秩序的規範和行業健康發展。
根據目前保險市場不規範行為和一些大案要案産生的原因,《指引》對保險公司財會工作提出了針對性的要求。一是規範資金管理,要求保險公司的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集中支付”和“零現金支付”制度,堵塞資金管理的漏洞;二是加強會計監督作用,要求保險公司建立董事長(或總經理)負責,財會部門、內部審計、監事會職責分工明確的內部會計監督機制;三是規範銀行存款的存放,要求保險公司在一家非全國性商業銀行、所有非全國性商業銀行、關聯方的存款分別不得超過銀行存款總額的20%、60%和40%,以降低集中度風險。
保監會表示,隨著保險業發展,保險財會工作也出現了新變化,例如集中管理模式日益普遍,資金管理逐漸引入第三方支付,這些變化提升了工作效率,但也暴露出一些風險和問題。《指引》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質和交易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保險公司通過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劃轉的資金量,分別不得超過公司資金總量的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