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7月31日電(記者 梁鋼華)當前廣東海洋污染的主要威脅是陸上超標排放和海上船隻碰撞泄漏。其中,全省38.5%的入海排污口超標排放,加強“海陸聯動”的防污監管體系刻不容緩。這是記者從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獲悉的。
根據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日前公佈的《2010年廣東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陸源入海污染對廣東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監控顯示,2010年珠江八大入海口門、榕江、深圳河、東江(北幹流、南支流)、練江、漠陽江、黃岡河等主要入海河流攜帶入海的石油類、營養鹽、重金屬和砷等污染物約108.1萬噸。實施監測的91個代表性排污口中有35個入海排污口超標排放污染物,超標率約38.5%,主要超標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
《公報》顯示,由於大量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入海,造成廣東近岸海域生態環境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實施監測的11個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中有9個排污口鄰近海域生態環境質量處於“差”或“極差”狀態。目前,廣東近岸海域嚴重污染海域面積達4153平方公里。
另外,2010年珠江口海域發生2起貨輪碰撞引發的化學品或油類泄漏入海事件,均對事發海域的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影響。
據悉,2010年,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建立了省、市、縣三級海洋環境監測體系共17個,全省近岸共設立各類監測站位550個,監測項目覆蓋水文氣象、水環境、沉積環境和海洋生態共96項,累計出海1700個航次,共獲得各類監測數據19萬餘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