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日電(張曉松、張梓豪)審計署1日發佈的《審計署績效報告(2010年度)》稱,無論從審計發現問題角度看,還從審計整改角度看,審計署人均審計成果超過2000萬元。
參考國外審計機關做法,結合我國審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審計署從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不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兩個方面對審計署2010年投入産出情況進行了分析評價。
從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方面看,2010年審計署全年財政撥款支出7.91億元,在職人員約3000人,查出問題金額649.5億元,已整改金額624.24億元。從審計發現問題角度看,投入産出比為1:82,人均審計成果為2139萬元;從審計整改角度看,投入産出比為1:79,人均審計成果為2055萬元。
從不可用金額計量的審計成果方面看,2010年,審計署向國務院上報了191份專項審計信息,向國外貸援款機構出具公證審計報告102份,向社會發佈2010年實施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公告35份,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1717條,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131件。
從全球範圍內看,發佈最高審計機關績效報告的國家和地區主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香港和日本等。2010年,英國審計署可用金額計量的投入産出比為1:11,日本會計檢察院可用金額計量的投入産出比為1:81,美國審計署可用金額計量的投入産出比為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