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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血無償 為何用血有償——微博引發"血疑"追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呂諾)經濟學家郎鹹平與中國紅十字會日前在微博上展開關於“無償獻血”的論戰,引來廣大網民圍觀,並迅速引發了民眾關於無償獻血“血疑”的討論。

    為此,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赴中國輸血協會、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和北京協和醫院展開調查。

    血疑:“無償”為何變“有償”?

    7月20日,郎鹹平發微博質疑中國紅十字會,所列問題包括“無償接受老百姓的捐獻,血液以每百毫升百元高價賣給醫院”。

    次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官方微博連續發帖回應,表示“郎鹹平先生通過微博指責紅十字會‘壟斷血液’,這一説法完全不符合事實。”

    中國紅十字會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中國紅十字會只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工作。血液的採集、化驗、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具體由政府衛生部門負責。中國紅十字會在參與無償獻血工作中從不收取任何費用。”

    目前,郎鹹平原帖雖已經刪除,但網上的討論仍在繼續。有人質疑:獻血無償,為何用血有償?每袋血四五百元的“身價”,究竟是如何産生的?

    “血本”到底幾何?

    (一)血是無償的,但制、存血有成本

    中國輸血協會常務副秘書長單藕琦告訴“中國網事”記者,血液本身不是商品,不能用金錢衡量,但血液從採集到臨床使用存在成本消耗産生的費用,部分需要由用血的患者承擔。

    總體來説,患者在接收輸血治療後,臨床用血的相關費用可以簡便直觀地劃分:一部分産生於血站,即“血站製備血液的費用”;另一部分産生於醫院,即“配血費”、“儲血費”。

    根據2005年衛生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的《關於調整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血站製備血液的費用標準實行全國統一,如200毫升全血全國統一收費標準220元。配血費和儲血費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核定。

    單藕琦説:“血站屬於政府舉辦的公益性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不存在利用無償獻血謀取暴利的情況。”

    那麼,血站製備血液每200毫升全血全國統一收費標準220元的費用是如何測算的呢?

    據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副主任高東英介紹,按獻血法的規定,血站製備血液的費用包括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其中,採集費用包括購買針具、專用採血袋,以及購置和維護採血車、採血設備、化驗設備、信息傳輸設備、獻血宣傳招募設備、獻血者食品飲料儲存設備等産生的費用成本;儲存費用包括儲血冰箱、冷庫、冷鏈監控設備等的購置和運轉費用成本;分離費用包括大型離心機等分漿設備、血液深低溫冷凍以及解凍設備等的購置和使用成本;檢驗費用包括ABO血型、RhD血型、血紅蛋白、轉氨酶、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梅毒螺旋體等項目檢測的試劑及設備購置及維護,以及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三種病毒的核酸檢測項目産生的費用。

    高東英説:“血站製備血液費用的核算政策性強,是很專業的工作。目前的價格是由國家發改委和地方物價部門按全國統一標準制定並執行的。”

    據悉,2009年中國輸血協會對全國93家血站血液成本進行調查,除用於製備血液過程的人工費用外,血液的採集、檢驗、儲存與分離的加工成本為每200毫升全血為211.29元,僅血液檢驗就涉及ABO血型、RhD血型、血紅蛋白、轉氨酶、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類免疫缺陷(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體等8個項目累計16次檢測,以保證血液安全。

    (二)醫院列出輸血收費清單

    一位患者首次輸200毫升“全血”,涉及哪些交費項目、需要多少錢?北京協和醫院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收費清單:

    全血:220元;

    儲血費:10元;

    配血費:獻血者ABO血型復核(正定型)5元,ABO血型復核(反定型)10元;受血者ABO血型(正定型)5元,ABO血型(反定型)10元,RhD血型20元;交叉配血40元。

    此外,依據受血者疾病診斷,為保障受血者用血安全,視情況還需對受血者進行不規則抗體篩查,此部分費用約90元。

    由於患者病情、檢測項目、輸注成分及劑量、所選檢測試劑以及檢測方法等因素的差異,輸血治療所需承擔的費用也有所不同。

    院方稱,目前的臨床用血收費標準,是按照2006年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關於調整我市公民臨床用血收費標準的通知》執行的。

    衛生部:臨床用血報銷比例有望提高

    記者從中國輸血協會了解到,血站製備血液的費用,根據獻血法的規定,若受血者為無償獻血者,則免除該費用,由獻血管理部門、血站等部門報銷。其配偶和直系親屬用血時,根據當地規定免交或減交費用;若受血者為非無償獻血者,上述費用則按照各地醫療保險政策報銷。而醫療機構的配血費和儲血費,則根據各地的醫療保險政策報銷。

    目前,由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獻血獎勵標準、用血返還標準和返還資金來源不統一,全國性的採供血信息系統尚未建立,部分地區獻血者在用血後,只能通過郵寄相關票證等方式到獻血地報銷用血費用,給獻血者造成不便。

    此外,各地醫療保險政策不統一,對臨床用血費用的報銷項目、範圍、比例規定也有所不同。

    據了解,針對上述問題,衛生部已經啟動相關工作: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用血返還標準和機制,制訂便利的用血返還手續;二是逐步建立全國聯網的採供血信息管理系統,共享獻血者信息,簡化異地報銷手續,方便獻血者用血;三是會同有關部門逐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擴大臨床用血報銷範圍和比例,提高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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