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9日電(記者 呂諾)針對山西“陳醋勾兌”事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9日表示,醋中的食品添加劑要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有關標準的規定。如果是按規定生産的,不管是釀造的還是配製的食醋都是符合安全標準的。
鄧海華説,“陳醋勾兌”事件的關鍵是對食醋概念的判斷。根據國家規定,食醋分為釀造食醋和配製食醋,釀造食醋是指單獨或混合使用各種含有澱粉、糖的固料或者酒精進行微生物發酵釀製而成的液體調味品,配製食醋以釀造食醋為主體,釀造食醋佔50%以上,再與食品級的冰乙酸、冰醋酸以及食品添加劑等混合配製而成的調味食醋。這些醋中的食品添加劑都要符合國家食品添加劑有關標準規定。
鄧海華説,近期發生的味千“骨湯”拉麵、肯德基豆漿粉以及山西“陳醋勾兌”等食品事件,性質並不完全相同。有的涉及企業是否誠信經營,有的是公眾對於企業食品生産的認識問題,還有一些是對食品添加劑的認識問題。對企業的生産,食品安全法有具體規定,也有主管部門進行監管。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一些重大案件的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