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溫州8月11日電(記者岳德亮、張和平)據“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組發佈的消息,截至目前,已經有36名遇難者的家屬簽訂了賠償協議。
7月23日晚間,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車與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車在溫州市鹿城區黃龍街道下岙村發生追尾事故,造成多節車廂墜落高架橋下,造成40人死亡。
7月29日,“7·23”事故救援善後總指揮部公佈經研究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為確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主要依據的新標準,遇難人員賠償救助標準調整為91.5萬元。
最新消息顯示,在有36名遇難者的家屬簽訂了賠償協議的同時,已累計火化遇難者遺體35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