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6日電(記者 王東明)我國確定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10年來,已累計有11.6萬名軍轉幹部選擇自主擇業,佔符合自主擇業條件總數的42%。期間,國家在按時、足額發放退役金的基礎上,採取多種措施,使78%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實現了不同程度的就業創業。
這是記者26日從國務院軍轉辦、全軍轉業辦舉辦的自主擇業安置方式實施十週年座談會上了解到的信息。
國務院軍轉安置工作小組副組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何憲在座談會上表示,國家10年來先後下發了16個政策性配套文件,進一步明確了退役金核定、發放、管理辦法,不斷調整和規範退役金標準及相關政策,對自主擇業軍轉幹部享受醫療、住房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自主擇業安置政策體系正在逐步健全完善”。
根據相關政策,服役滿20年的一定職級軍隊幹部即可自由選擇計劃分配或自主擇業。選擇自主擇業的,國家發給退役金,政府協助就業。退役金以軍轉幹部安置地同職務等級現役幹部工資相關項目的80%為起點,並依據其服役年限、邊遠艱苦地區服役年限和立功受獎情況相應調整增加比例。
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出臺了自主擇業有關工作的實施細則,其中23個省區市成立了專門的管理服務機構。各地聯絡500多家優質培訓機構作為合作單位,建立起了339家自主擇業培訓、實訓、實習基地。
何憲表示,未來,要把自主擇業政策放在推進和深化軍轉安置制度改革中通盤考慮,努力實現制度化;儘快在全國鋪開網絡培訓,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範圍;以加大協助就業創業為重點,探索分層次培訓、推薦的新路,推出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