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31日電(記者 蔡敏)正是秋季蔬菜初種時節,記者到安徽省蕪湖縣陶興鎮保太村採訪,正在田裏忙著移栽萵筍的農民楊克文興奮地對記者説:“現在用水有保障了,水質也好轉了,蔬菜不僅病害少了,外形也好看了許多,我今年上半年純收入就有9萬多元,比去年全年還多1萬多元。”
楊克文的“興奮”來自於這個縣創新幹部考核機制,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納入全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使得全縣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上了一個新臺階,大批像楊克文這樣的農戶因此受益。
蕪湖縣位於安徽省東南部、長江中下游南岸,是安徽省重要的水稻産地之一。從2004年開始,蕪湖縣就堅持把落實責任、嚴格獎懲作為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形成了強有力的激勵約束機制。具體講就是,縣、鎮、村逐級簽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責任書,做到目標明確、任務清楚,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鎮村幹部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縣委、縣政府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納入全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實行“紅、藍、黃”制度,並對“黃牌”鎮實施“一票否決”,取消其年度所有評先評優資格,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當年不得提拔重用。
同時,蕪湖縣政府每年拿出20萬元獎勵基金,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各鎮也出臺了相應的獎懲措施,與鎮村幹部績效挂鉤,做到獎罰並重。這些政策的出臺和實施,實現了責任和壓力的有效傳遞,在鎮與鎮、村與村之間形成了你追我趕的興修水利的良好態勢,出現了“大幹水利、爭幹水利、勇幹水利”的濃厚氛圍。
保太中心溝是楊克文所在鎮村的農田水利設施。他對記者説,過去20多年保太中心溝沒有維護過,雜草叢生,旱不能灌、澇不能排,污染也很嚴重,村裏大部分農戶只能棄種水稻,改種一些棉花,有的乾脆就閒置拋荒了。
近年來,鎮裏以獎代補鼓勵各村大幹水利,農戶拿一點、集體資産出一點、大戶贊助一點,2010年9月投資200萬元的保太中心溝清淤擴建工程開工建設,今年初已完工投入使用,提高了3000余畝土地排灌標準。如今,乾淨的渠水流過每家農田,全村一半以上農戶又改種了水稻,一部分村民還流轉租地種起了大棚蔬菜。
據介紹,“十一五”期間,蕪湖縣累計投入水利建設資金4.25億元,其中縣鎮兩級投入超過一半。改善灌溉面積40萬畝,新增灌溉面積5萬餘畝,改造中低産田16.57萬畝,建設旱澇保收農田5.36萬畝。各鎮還整合村民、青年志願者、老年協會等力量,採取自願報名,擇優錄用的原則,選聘水利工程管護員,鎮政府和村委會共同籌資解決其工資待遇問題,確保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充分發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