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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著眼高標準做好徵兵工作 推出征兵新舉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31日 20時06分   來源:新華社

北京市公佈2011年徵兵新舉措
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為公務員
    加大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陳輝)北京市著眼高標準做好今冬徵兵工作,日前推出了一系列徵兵新舉措。

    這次公佈的政策包括《關於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北京市執行徵兵法規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北京市徵兵執法證件管理規定>的通知》《關於在大一新生入學時查驗適齡公民<北京市公民兵役證>的通知》,從不同方面就加強2011年徵兵工作進行了明確。

    北京市六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做好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工作的意見》,對安置大學生退役士兵實行了一系列優惠政策。規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事業單位每年招聘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5%;市屬國有企業每年招聘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5%;統籌非公經濟組織定向招聘數量不低於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服役滿12年的退役大學生士官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優先錄用;非北京籍退役大學生士兵,複學後完成學業且被北京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京落戶手續;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視為工作經歷,並計算工齡,在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服役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北京市界定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範圍:指按照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本市入伍且退役後複學完成學業的2012年(含)以後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生);應屆畢業生從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後退出現役一年內的退役士兵。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衛戍區就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下發了通知,採取一系列優撫政策,著力推進退役士兵的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教育。通知規定,2010年冬季及以後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院校,承訓院校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擇優錄取;報考全日制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優先錄取,其中辦理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投檔總分上適當加分。

    據悉,北京市今年將加大兵役法規的執行力度,市教委、市徵兵辦聯合下發通知,規定各高等院校在大一新生入學時查驗《北京市公民兵役證》,凡是沒有兵役證的本市大一新生,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的兵役機關補辦後方可辦理入學手續。9月份,市教委和徵兵辦公室將對各高校查驗兵役證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年底,北京市還將開展兵役執法活動,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進行執法檢查,查處違反兵役法規的單位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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