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樂山9月7日電(記者 史春東)在聽取了多個省市和地區的《全民健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落實情況彙報後,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馮建中在此表示,要堅持全民健身“三納入”,使之常態化。
國務院在《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中提出了“三納入”的要求,是指把全民健身事業,特別是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全民健身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把全民健身工作納入當地《政府工作報告》。 “三納入”是貫徹《條例》的關鍵點,但由於有些省份的個別市縣沒有把全民健身設施等規劃建設作為推進社會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和載體,存在急用了建一點,經費多了建一點,領導重視了建一點的現象。
馮建中表示,《條例》落實的過程當中,是會有反復的,但是可以看到,大家的認識一年比一年好了,不論是認識、工作做法、力度等等,都比原來要好。
他強調,貫徹《條例》必須落到實處,如果玩虛的,推進就會沒有底,難有實效。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轉變觀念、思路、工作方法,體育部門要依靠各級政府、依靠上級、依靠其他部門、依靠社會組織、依靠社會中的積極分子去做。體育部門主要是謀劃、協調、組織、推動,要善於聯合,不要單打獨鬥。
“這兩年我們制定《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計劃》,而後三年要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抓實施計劃當中的指標落實、評估,”馮建中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