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4日電(記者 鄒偉)記者14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廣泛宣傳酒後駕駛的危害性和法律的制裁措施,依法嚴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法律的教育、警示和懲治作用明顯。
據統計,法律實施4個月來,全國共查處酒後駕駛機動車9.5萬起,較去年同期下降45.4%。其中,以危險駕駛罪立案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1.77萬起,較去年同期下降37.9%。全國因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死亡379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57人,下降29.3%;醉酒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死亡231人,較去年同期減少85人,下降26.9%。
在堅持嚴格執行法律的同時,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不減。中秋節前夕,針對節日期間酒後駕車行為易發、多發的特點,公安部交管局及時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了整治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集中統一行動,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科學安排勤務,在飯店、賓館、酒吧等餐飲娛樂場所及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加大巡邏管控力度,依法嚴肅查處了一批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犯罪行為。9月10日,全國共出動警力16萬餘人次,查處酒後駕駛3272起,其中醉酒駕駛220起,努力為群眾歡度節日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