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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建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6日 16時37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昆明9月16日電(記者 趙大春)雲南省日前發出《關於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的通知》,提出建立將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

    雲南省物價局稱,此次聯動機制的保障對象包括: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正在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和全日制普通本專科、高等職業學校、中專及中等職業學校貧困學生。

    據雲南省物價局介紹,在國家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正式編制發佈前,暫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作為聯動指標,以當年雲南省人民政府《穩定物價保障市場供應責任書》確定的價格調控目標作為聯動機制啟動和中止的臨界條件。當CPI月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臨界條件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臨時價格補貼;當CPI月同比漲幅回落至臨界條件以下時,停止發放臨時價格補貼。全省連續發放臨時價格補貼達到6個月時,按照正常程序,適當提高城鄉低保、農村五保供養標準。

    記者獲悉,聯動機制確定的補貼標準為:以CPI上漲幅度分別乘以城鄉低保對象月保障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作為保障對象的臨時價格補貼標準,不足10元的按10元補助。同時,對學校食堂,按學生人數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聯動機制啟動後,臨時價格補貼採取按月發放的方式發放。

    聯動機制將於2011年11月起執行。在聯動機制尚未建立之前的8、9、10三個月對城鄉困難群眾、失業人員、貧困學生等低收入群體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發放臨時價格補貼。目前,財政、民政等部門已下達了城鄉困難群眾臨時價格補貼省級補助經費,對失業人員、貧困學生和學校食堂發放的臨時價格補貼也正在落實,將於近期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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