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9月26日電(記者 楊金志)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26日對“染色饅頭”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維祿等三人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在此之前,上海市已經對“染色饅頭”事件的監管失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染色饅頭”事件是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較為典型的一次事件,上海司法機關積極查辦案件並嚴加判決,對長期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為必將形成一定震懾,對於挽回公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也將産生積極作用。
不過,司法懲戒和行政問責説到底都是事後補救,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這樣的“防線”無疑應該越少越好。正如一支足球隊,如果前鋒乏力,僅靠後衛和守門員嚴防死守,難保球門不失。
食品安全關係千家萬戶,是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之一。在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面前,“染色饅頭”、“地溝油”、“問題奶粉”、“問題火腿腸”頻頻牽動公眾脆弱的神經,只有大力強化預防工作,才能給公眾更多安全保障,重樹公眾的安全信心。
做好食品安全事前預防離不開體制機制創新。做到責權明確、形成合力、無縫對接,徹底扭轉“誰都能負責,誰都不擔責”的局面,才能避免“七八個大蓋帽都管不好一頭豬”之類的荒唐事。當前,不少地方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對涉及食品安全的職能部門進行有機整合,這是一種有益的創新嘗試,更要形成制度化、長效化的工作機制,不能一陣風。
做好食品安全預防工作,根本在於要本著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百姓的“急先鋒”和“馬前卒”。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少食品安全問題都是在群眾舉報、媒體調查之後得以曝光,從根本上轉變麻木不仁的工作作風,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的關切點,做到從苗頭上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查、嚴查、徹查,食品安全形勢方能向好的方向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