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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建立困難群體補貼與食品價格聯動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29日 10時48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9月29日電(記者 牟旭)有別於一般將對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價格補貼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挂鉤不同,重慶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臨時價格補貼與食品價格聯動的新機制。

    根據28日頒布的《重慶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實施辦法》,當全市食品類消費價格月度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10%時,從次月起開始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連續三個月回落至10%以下或通過提高保障標準消化物價上漲影響時,從次月起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臨時價格補貼標準按食品價格月度漲幅劃分為三檔:當食品價格漲幅為10%-15%時,城市、農村保障對象的價格補貼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30元、20元;當食品價格漲幅為15%-20%,補貼標準隨之分別上漲10元;當食品價格漲幅超過20%,補貼標準再分別上漲10元,達到城市每人每月50元、農村40元。

    《辦法》規定,臨時價格補貼的對像是城鄉低保人員、城市“三無”人員、農村五保對象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目前,這部分群體在重慶有200萬左右。按照最高標準計算,政府當月需發放臨時價格補貼8637萬元。

    重慶市物價局局長苑魯介紹,將臨時價格補貼與食品價格挂鉤的主要是考慮到食品支出佔低收入困難群體支出的大頭,因此食品價格的上漲對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影響是最大的。

    苑魯説,實際上,重慶從7月1日起已經對上述低收入困難群體和在校住讀學生發放城市對象每月30元、農村對象每月20元的臨時價格補貼。《辦法》的出臺是將臨時價格補貼制度化,意味著城鄉低收入困難群體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所降低有了制度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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