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0月1日電(記者雙瑞)記者從河南省人社廳了解到,自10月1日起,河南省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800元、700元和600元分別調整為1080元、950元和820元,上調約35%。
據了解,河南省此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綜合考慮了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多項因素。具體標準如下: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0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0.2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9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8.9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7.7元。
據介紹,以往河南省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為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需另行支付。自今年10月1日起,河南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為職工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在構成上將與原勞動部頒《最低工資規定》並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