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 顧瑞珍)老百姓常有這樣的感受:明明天空灰濛濛的,但環保監測數據卻顯示空氣質量優良。環保部有關專家認為,出現這樣矛盾的情況,問題在於我國空氣質量的評價標準不完整,缺乏對灰霾天氣的評估。
在日前舉行的“第七屆環境與發展論壇”上,環保部副部長周建説,“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對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質量標準進行重新評估和修訂。當前,公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感受與環保部門監測的指數不一致,過去4年來,環保部門一直在進行研究,準備對一系列環境指標進行完善,增加科學合理的環境評價指標,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優化並增加環境監控點位,改進環境質量評價方法。
具體到空氣質量標準的修訂,環保部污染控制司司長趙華林説,首先應該從造成灰霾天氣的PM2.5入手。
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小于或等於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與較粗的大氣顆粒物相比,PM2.5粒徑小,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且在大氣中的停留時間長、輸送距離遠,因而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在中國大部分地區,特別是工業集中的華北地區,PM2.5佔到了整個空氣懸浮顆粒物重量的大半。
PM2.5也是形成灰霾天氣的主因,而過去我國的空氣環境質量標準中沒有PM2.5。據介紹,將PM2.5列入空氣質量指標進行監測,技術上不存在問題。
截至2010年底,除美國和歐盟一些國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還未開展對PM2.5的監測。“為防治灰霾污染,我們將儘快修改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PM2.5納入評價指標。”趙華林説。
據悉,環保部最近要求環保模範城市率先開展對灰霾數據的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