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7日電(記者 張雲龍)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加大煤炭行業的兼併重組力度,不斷抬高煤礦的開採規模準入門檻。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了解到,2012年年底前,年生産規模在45萬噸以下的煤礦(井)將全部退出市場,2013年全區地方煤炭生産企業將控制在80家至100家。
自治區政府要求,褐煤開發井工礦規模不低於300萬噸/年、露天礦不低於500萬噸/年;其他煤種井工礦規模不低於120萬噸/年、露天礦不低於300萬噸/年,礦井平均回採率不低於70%。
煤炭企業兼併重組正成為內蒙古優化企業組織結構、培育百億元企業的重要抓手。今年以來,內蒙古提出3年打造60家營業收入超百億元的骨幹企業。據測算,到2013年全區新增41家超百億元企業的任務,40%靠煤炭企業兼併重組來完成。今年計劃新增超百億元的16家企業中,煤炭企業就佔10家。
內蒙古還提出走“綠色礦山”發展之路。前不久,內蒙古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開發秩序依法保護環境保障民生的指導意見》規定,礦山開發必須建立利益共享機制。礦山開發企業要保證依法足額和及時支付各類佔地、生態和環境補償費用,所有補償一律按照有關標準的上限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