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 何雨欣、徐蕊)記者8日從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獲悉,截至8月底,全國共發現“小金庫”58225個,涉及金額266.54億元。
據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財政部部長謝旭人介紹,自2009年中央部署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以來,制度不斷完善。“小金庫”治理的相關改革不斷深化,在強化財政資金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産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底,已有3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本級、250多個地市、600多個縣(區)實施了公務卡改革,有效減少了預算單位的現金結算,對於規範管理髮揮了重要作用。
謝旭人説,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將繼續抓住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這個根本任務,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進一步健全教育懲處機制。要把防治“小金庫”等財經紀律的培訓列入各單位領導幹部教育規劃,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及其他幹部培訓機構教學計劃。
——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要做好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進預算和決算公開,加強規範津貼補貼管理、罰沒收入管理及財政票據管理等。
——進一步完善資産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要加強和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出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行為。
——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要完善相關法規,理順社會組織與其業務主管單位在職能、人事、財務等方面的關係。
——進一步提高監督檢查效率。要推進監督檢查的常態化,將“小金庫”問題檢查作為預算和決算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