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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就關於加強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1日 19時37分   來源:新華社

重點配備 重點教育 重點考核 重點監督
著力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市地州盟黨政正職隊伍
——中組部負責人就《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0月11日電《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印發和實施,是中央加強對重要崗位幹部重點管理的又一重大舉措,受到各方面關注。日前,中組部負責人接受採訪,就《規定》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規定》出臺的背景。

    答:幹部工作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中心任務是為完成黨的歷史使命培養骨幹力量,關鍵是選好用好黨政正職等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幹部隊伍管理、提高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必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既要按級別管理,又要根據幹部崗位的重要性來考慮幹部工作佈局和戰略重點。近年來中央和中組部連續出臺了關於加強縣委書記隊伍建設、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的文件,這次中央又專門印發關於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的文件,進一步強化了重要崗位幹部重點管理的科學理念、豐富了重點管理的制度體系。市地州盟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處於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是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工業化城鎮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關鍵。市地州盟黨政正職權力大責任大影響大,加強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管理,做到重點配備、重點教育、重點考核、重點監督,對於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請您介紹一下研究制定《規定》的過程。

    答:中央對制定《規定》十分重視,將其列入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2011年工作要點。文件形成過程中,中央有關領導同志多次聽取彙報,作出重要指示。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先後對文件稿進行討論和審議。文件稿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分別聽取彙報,提出指導意見。中央紀委專門就強化市地州盟黨政正職重點監督提出具體意見。為起草好文件,按照中央要求,中組部認真組織調查研究,對全國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基本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在省、市兩級1600多名領導幹部中開展問卷調查,廣泛聽取意見。31個省區市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和黨委組織部都對起草和修改文件稿提出具體意見建議,全國600多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全部參加問卷調查。可以説,《規定》出臺是在中央直接領導下,充分發揚民主,有關方面共同參與、共同努力的結果。

    問:《規定》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人選標準和條件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黨章和《幹部任用條例》規定了黨政領導幹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按照政治上強、具有領導科學發展能力、能夠駕馭全局、善於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清正廉潔的要求,選好配強黨政正職領導幹部。《規定》針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崗位職責和特點,鮮明提出人選必須具備的3個方面標準條件,第一位的是政治上強,第二是能力突出,第三是作風過硬、自覺做到清正廉潔。特別強調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人選應經過多崗位鍛鍊,熟悉黨務工作和經濟工作,熟悉城鄉基層情況,善於做群眾工作,具有較強的解決複雜問題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同等情況下優先選拔具有地方基層、企事業單位領導工作經歷的幹部。

    問:《規定》對完善市地州盟黨政正職選拔任用機制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規定》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在吸收近年來各地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經驗基礎上,重點對完善提名、加強考察、推進交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針對市地州盟黨委書記多由平級轉任、一些地方不進行民主推薦、人選産生的公開性透明度不夠等問題,明確規定新任黨委書記人選一般要在全省一定範圍內進行民主推薦,目的就是要以完善人選提名為核心,進一步推進重要崗位幹部任用的民主化、程序化、規範化。為強化組織考察的把關作用,要求對新任市地州盟黨委書記人選,包括由政府正職轉任黨委書記的和其他同級幹部轉任的,都要進行組織考察和民意調查;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人選差額考察,做到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強調堅持任用前徵求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制度,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對任用沒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市地州盟黨委書記人選,調整任期不到3年的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等,決定任免前要求報中組部同意。為在更大範圍優化配置優秀領導人才,《規定》要求統籌組織東中西部地區市地州盟黨政正職跨省交流,有計劃地實施中央和國家機關優秀中青年幹部與市地州盟黨政正職雙向交流。

    問:近年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力度很大,《規定》在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教育培訓方面提出了哪些新舉措?

    答:全面提高幹部能力素質,教育培訓是基礎。《規定》要求強化市地州盟黨政正職教育培訓。一是突出黨性教育。市地州盟黨政正職是黨在當地組織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堅強的黨性,必須經受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按照中央要求,近年來中組部把中青年幹部黨性教育擺在突出位置,在中國井岡山、延安幹部學院舉辦專題培訓班,對包括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在內的中青年幹部進行重點培訓,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突出按需培訓。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新問題,適時開展專題培訓,提高教育培訓針對性實效性。去年6月,中組部在中國浦東幹部學院舉辦市委書記市長“城市化與城市現代化”專題培訓班,參加培訓同志普遍反映非常“解渴”,收穫很大。三是突出創新培訓方式。根據問卷調查中多數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意見,《規定》提出有計劃地組織市地州盟黨政正職跨地域學習考察和經驗交流,定期組織開展務虛研討,建立由中組部負責實施的新任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任職培訓制度。

    問:《規定》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考核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答:為充分發揮幹部考核的“指揮棒”作用,積極引導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規定》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第一,強調把德的考核擺在突出位置。要求全面深入地了解市地州盟黨政正職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決策部署,堅持黨性原則、敢於負責的情況,把是否敢於開展批評,不回避矛盾,敢於擔當,作為衡量和選拔幹部的重要標準。把德的考評結果作為使用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首要依據,引導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始終保持共産黨人的政治本色,推動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眾、以德領才、以德潤才、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第二,突出科學發展實績的考核。《規定》明確提出把領導科學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駕馭複雜局面、執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帶隊伍、堅持原則、履行廉政職責等情況作為考核重點,引導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善於改革創新、克服困難、解決問題,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第三,重視群眾評價。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作為當地主要領導,是幹部群眾關注的焦點。他們為民辦事的態度、能力和成效怎麼樣,群眾口碑最能反映真實情況。《規定》強調要直接聽取普通黨員群眾的評價意見,把群眾評價作為考核評價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重要標準之一,引導他們牢固樹立宗旨觀念,自覺提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問:《規定》對加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管理監督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和措施?

    答: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是對他們政治上的關心愛護,也是促進他們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的重要保證。針對近年來一些典型案例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和管理監督中的薄弱環節,《規定》對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監督的重點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加強對貫徹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強調把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特別是“三重一大”情況,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明確要求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造成重大決策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造成領導班子嚴重不團結的,要及時採取組織措施;民主集中制執行得不好的,不能擔任市地州盟黨政正職。二是嚴格對選人用人行為的監督。《規定》要求,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監督制度,科學規範市地州盟黨政正職的用人行為。目前正在進行的省級黨委換屆考察,對考察對像是市地州盟黨委書記的,全部開展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三是落實和完善有關監督制度。重點加強對工程建設、房地産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産資源開發等容易出問題領域的監管和防範。四是開展經常性談心談話,及時給予提醒和幫助。在加強組織監督的同時,也要高度重視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監督,進一步形成監督合力。

    中央在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全面啟動之際下發《規定》,為選優配強市地州盟黨政正職、搞好市級領導班子換屆,提供了重要指導和政策依據。中組部將結合督導地方換屆工作,對《規定》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確保市地州盟黨政正職重點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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