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記者 呂諾)衛生部醫療服務監管司醫院運行監管處處長鐘東波12日表示,實行“醫藥分開”、破除“以藥養醫”,重在切斷“醫”與“藥”之間的利益關係。“醫”不僅指醫療機構,也包括醫生。
鐘東波12日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説,“醫藥分開”並不是把“機構”分開,更重要的是“機制”分開。所有醫療行為最後都要落實到每個醫生,所以對醫療機構的激勵機制理順之後,對醫生的激勵機制的理順也很重要。醫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對處方行為的監管,對於醫藥分開也很關鍵。
據鐘東波介紹,目前醫藥分開基本上有四個模式。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就是推進按病種付費、人頭付費和總額預付的改革。在改變支付方式的情況下,藥品從醫院的利潤源變成了成本,醫院自身就要想辦法規範用藥行為,在看好病的情況下盡可能控制費用;二是收支兩條線管理。藥品的費用收入跟醫療機構本身利益沒有關係。這種情況下,醫院開始根據醫療常規、病人病情來使用藥物;三是把醫院的藥房獨立出來,這樣藥品的差價收入由政府統籌來還補給醫院;四是藥品零差率銷售,取消藥品加成,這種情況下,藥品的使用跟醫院的收入沒有關係。對原來用藥品加成彌補的醫療服務虧損,通過調價或者財政補助來彌補。
鐘東波説,下一步要對不同模式利弊得失、適用條件進行總結評估,推出在全國相對比較可行的方式。我們國家現在在發展基本醫療保障,醫保對醫院有調控制約作用。在此背景下,推行醫藥分開比較好的方式,可能是支付方式改革,因為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決兩個主體,即醫院和醫生的激勵機制,對於醫院來講是控製成本,對於醫生來講濫用藥會增加醫院的成本,醫院也會對醫生的行為加以規範控制。
他説,我們國家各地情況差異很大,難以全國一刀切推進一種模式,應當允許多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