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圖片新聞
 
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因犯內幕交易等多罪被判刑11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7日 20時13分   來源:新華社

 

    10月27日,李啟紅在法庭上。當日,廣東省中山市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啟紅因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産10萬元。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和弟弟李啟明也同時被判刑。新華社記者 毛一竹 攝

 
 
 相關鏈結
· 李啟紅涉嫌嚴重經濟違紀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