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30日電(記者徐海濤)新增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建設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日前,安徽省人大審議通過本省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在財政撥款、學校建設、教師配置等方面向農村傾斜,多方促進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根據新通過的《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安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義務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新增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促進學校均衡發展。
對於安徽省200多萬農村留守兒童,新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起關愛制度,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管理,為留守兒童和居住較遠的學生提供寄宿,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給予生活補助。學校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學習輔導、生活指導和心理引導,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對於長期在農村基層和山區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安徽要求在工資、職務評聘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完善津貼補貼標準,對貢獻突出的教師給予獎勵。建立教師交流制度,實行城鄉學校間的教師支教、挂職等多種形式定期交流,實施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加強薄弱學校師資建設。將符合條件的教師住房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根據需要建設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
新辦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吳斌介紹説,作為農村人口比例較高的農業大省,安徽教育的不均衡首先體現在城鄉之間,因此將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作為制定本次辦法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