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31日在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檢察機關要找準加強和改進工作的著力點,全面加強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切實促進公正執法。
10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報告了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促進公正執法的工作情況,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繼2004年之後,再次聽取和審議基層檢察院建設專項報告。 曹建明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全面推進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
——著力加強和改進執法辦案工作,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切實把基層建設的成效落實到更好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上來,更好地服務大局、促進發展;更好地聯絡群眾、保障民生;更好地維護穩定、促進和諧。
——著力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真正做到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從源頭上遏制執法不規範的問題發生,加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力度,及時糾正執法不規範的突出問題。
——著力推進隊伍專業化建設,以公正執法為核心,以專業化為方向,持之以恒地強化對檢察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檢察文化建設、基層領導班子建設、素質能力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
——著力加強管理科學化建設,積極適應信息化等形勢發展,探索符合基層實際的管理模式,改革完善辦案管理監督機制、檢察隊伍管理機制和基層檢察院機構設置,加強和規範延伸法律監督觸角工作。
——著力加強保障現代化建設,堅持把檢務保障作為基層建設的重要任務來抓,大力加強經費保障工作和基礎設施、科技裝備、信息化建設,夯實基層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