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殷麗娟)新修訂的《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1日起正式實施,首都森林防火區將首次實施全年用火管制。
據北京市園林綠化局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中,北京市首次提出對森林防火區實施全年用火管制,凡是被北京市納入森林防火區的,不管是否在森林防火季節,吸煙、燃放煙花爆竹、施放孔明燈等行為一律禁止。如果有違反上述行為者,將會被處以罰款。
新修訂的《北京市森林防火辦法》,將森林防火區劃分為三級: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特種用途林地和千畝以上有林地為一級;一級防火區以外的成片有林地為二級;護林路、護岸林、宜林地和農田林網為三級。各區縣政府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劃定、公佈防火區域範圍,在外圍設置醒目標識。如果有人在防火區內發生違法用火行為,區縣園林綠化行政部門將給予警告,並視破壞情況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據統計,1985年至1989年,北京市年平均發生森林火災51.8次,年平均受害森林面積143.3公頃;1990年至2010年,北京市年平均發生森林火災13.6次,年平均受害森林面積25.1公頃。
為適應當前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開發了森林防火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按照《北京市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實現了火災撲救全過程信息交換和上傳下達,及時反應火場變化和組織撲救各種動態,進一步提高了森林火災科技化、信息化、規範化管理水平。這套系統1日也正式在全市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