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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力爭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兒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9日 11時50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11月9日電(記者 齊雷傑)流浪街頭的兒童居無定所,處境艱難,極易被犯罪分子脅迫、誘騙、利用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針對這一社會問題,河北省11月啟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各地將按照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徹底摸清流浪未成年人生存現狀,並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救助,力爭在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兒童的目標。

    記者從河北省民政廳獲悉,2008年以來,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2萬名左右,其中流浪未成年人5908人。為確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救助保護、教育矯治、回歸家庭和妥善安置,最大限度減少未成年人流浪現象,嚴厲打擊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等違法犯罪行為,河北省民政部門會同公安、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了專項方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以“保護兒童、告別流浪”為主題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活動,來幫助流浪未成年人早日回歸家庭、融入社會,並防止再度流浪,形成長效機制。

    按照要求,民政部門將以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務點、救助專用車為依託,並充分發揮街道、社區、村(居)委會和志願者隊伍作用,建立健全縱深到底、覆蓋到邊的救助服務網絡,實行網格化管理。救助機構將積極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門的夜查、巡邏工作,對露宿街頭、橋涵、公園等區域的流浪未成人和其他流浪乞討人員實行主動救助,防止出現意外。按照首接負責制的要求,對公眾提供的流浪未成年人信息,實行誰接待,誰負責,誰落實。

    今後,河北公安部門將加強對繁華街區、橋梁涵洞、地下通道、熱力管線、廢棄房屋、火車站、風景遊覽區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和露宿區域的巡查。衛生、城管、財政等部門也將各負其責,力爭到2012年底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兒童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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