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23日電(記者魏聖曜)記者23日從山東省物價局獲悉,山東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將實現掛號、診查、注射、藥事服務“四費合一”,只設“一般診療費”,參加新農合人員一般診療費標準不得超過6元/人·次,個人支付不得超過1元/人·次。
根據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貫徹國辦發〔2011〕31號文件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結合山東省實際,山東省物價局將省統一規劃設置的村衛生室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為“一般診療費”,不再單設藥事服務費。
據了解,參加新農合人員在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就診,執行一般診療費政策。山東各地區一般診療費標準不得超過6元/人·次,個人支付不得超過1元/人·次;具體收費價格標準和報銷比例由各地區于2011年底前參照山東省下發的《關於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的指導意見》規定的原則確定,並報山東省物價局、衛生廳、財政廳備案。
山東省物價局明確,村衛生室對已合併到一般診療費的收費項目,不得另行收費或變相收費,並將一般診療費標準及新農合支付政策在收費的顯著位置公示;各地市要加強對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價格和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