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 記者23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對農林剩餘物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增值稅政策進行調整完善,並增加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及勞務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
通知稱,對銷售自産的以建(構)築廢物、煤矸石為原料生産的建築砂石骨料免徵增值稅,對垃圾處理、污泥處理處置勞務免徵增值稅。
通知還稱,對銷售利用工業生産過程中産生的餘熱、余壓生産的電力或熱力,以廢棄的動物油、植物油為原料生産的飼料級混合油等自産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100%的政策。
通知明確,對銷售以農作物秸稈等3類農林剩餘物為原料生産的木(竹、秸稈)纖維板、木(竹、秸稈)刨花板等自産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80%的政策。
通知還明確,對銷售以蔗渣為原料生産的蔗渣漿、蔗渣刨花板及各類紙製品,用污泥生産的污泥微生物蛋白等自産貨物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