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25日電(記者 葉前)廣東省審計廳25日發佈的廣州亞運會亞殘運會審計公告披露,各級財政為舉辦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投入的資金共計174.78億元。
截至2011年4月30日,為舉辦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投入的資金共計174.7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1.8億元,廣東省級財政42.49億元,廣州市及其所轄市、區財政94.96億元,分賽區佛山市財政投入0.21億元,分賽區東莞市財政投入0.83億元,亞組委及亞殘組委組織的市場開發、捐贈等收入28.85億元,企業融資投入5.64億元。
資金安排主要用於場館建設和賽會運行。其中,用於亞組委運行經費60.49億元,亞殘組委運行經費6.68億元,亞運惠民交通補貼、場館運行保障、城市誌願者及市政綠化等其他專項經費35.13億元,場館建設72.48億元。
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尚有部分合同未執行完畢,賽後資産處置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正在辦理竣工結算,預計資金結余約為3億元。
廣東省審計廳組織廣州、佛山、東莞、汕尾市審計局,自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對2010年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範圍未包括地鐵、城市道路、橋梁建設及工業污水治理等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