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
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聯合聲明
為落實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聯合聲明》,中老緬泰四國執法安全部門代表于2011年11月25日至26日在中國北京舉行了“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老撾人民軍副總參謀長波相、緬甸警察副總監佐溫、泰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威謙率團出席會議。會議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氣氛中進行。
四方認為,中老緬泰四國執法安全部門根據本國司法管轄權和在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有責任維護湄公河安全穩定,四方應堅定不移地鞏固和發展友好關係,加強團結,深化合作,堅持友好協商,不斷增進戰略夥伴關係和互信。
四方認識到,為有效解決湄公河流域突出的治安問題,各方在加大對本國水域執法力度的同時,應根據形勢需要創建新的合作機制和模式,形成工作合力。
為繼續鞏固和加強與會各國執法安全部門的務實合作,切實打擊跨國犯罪,維護湄公河國際航運安全,本著團結、友誼和合作的精神,按照2011年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聯合聲明》內容,四方就儘快開展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工作達成以下共識:
一、同意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維護湄公河國際航道安全、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特別是販毒和拐賣人口犯罪等領域合作,通過協商解決出現的問題和爭議。
二、同意自2011年12月中旬開始,在湄公河流域開展聯合執法,以共同維護和保障湄公河流域安全穩定、促進湄公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員友好往來。
三、同意于12月15日前在中國關累港舉行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
四、同意在中國關累港設立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指揮部,四國派駐官員和聯絡官,根據本國司法管轄權和法律規定協調、交流情報信息,按照協商一致的原則統一協調各國執法船艇及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工作。
五、同意中方在老方和緬方提出請求的情況下,派遣專家支援小組赴老撾、緬甸協助駕駛船艇並延伸操作培訓。
六、老方和緬方同意為聯合巡邏執法船艇及執法人員及聯絡小組提供安全保障和補給便利。泰方同意應請求並依據相關國內法提供安全保障和補給便利。
七、同意針對湄公河流域發生的突出治安問題,經四國協商一致,共同組織實施聯合行動,打擊危害流域安全的嚴重治安問題。
八、原則同意成立維護湄公河治安聯合工作組,對突出治安問題進行實地調研,磋商、擬定合作改善流域治安狀況的工作措施,報請四國執法安全部門批准後實施。
九、同意尋求合適方式推動湄公河沿岸社會經濟發展,以提高湄公河沿岸可持續性發展和民眾生活水平。
十、同意在聯合指揮部協調下,立足實踐,不斷完善合作機制,以便推動早日簽署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協定。
十一、泰方將履行國內程序,落實本聯合聲明。
本《聯合聲明》于2011年11月26日在北京通過。
中老緬泰將於12月中旬在湄公河開展聯合巡邏執法
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 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部長級會議26日在京舉行。會議決定,自12月中旬開始,四國在湄公河開展聯合巡邏執法工作,並於12月15日之前在中國關累港舉行四國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確保于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領導人會議召開前恢復通航,共同維護湄公河流域安全穩定,促進湄公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員友好往來。
此次會議就落實10月31日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共識的具體措施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具體磋商,對下一步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了部署。會議決定,成立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在中方設立指揮部,在老撾、緬甸、泰國分設聯絡點,及時交流情報信息,組織協調各方行動;建立四國主管部門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24小時聯絡渠道。
會議決定,各方將採取有效措施,共同提升湄公河水上執法能力。中方將在聯合巡邏執法裝備和人員培訓方面向老、緬方提供幫助。各方共同組織實施聯合行動,專項整治危害湄公河流域安全的突出治安問題;成立維護湄公河治安聯合工作組,在聯合巡邏執法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定維護湄公河流域治安秩序的工作方案。 >>>詳細閱讀
公安部副部長:湄公河中國船員遇襲案件基本破獲
新華社曼谷10月28日電(記者 楊定都 黎藜)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28日説,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已基本告破,9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張新楓當天下午與泰國警察總監飄潘會面後説:“今天,這起案件有了重要進展,9名疑犯已經到案,這標誌著該案已基本破獲。”他沒有透露犯罪嫌疑人身份。
張新楓説,案件很快會進入司法程序,隨著調查深入,將會發現更多具體情況。中方會繼續配合泰方工作,公安部將安排一個專家工作組協助調查。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