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2月2日電(記者 劉金輝)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河南要求各地要從當年以招標、拍賣、掛牌或者協議方式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中,按照扣除徵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等支出後餘額10%的比例計提教育資金,重點用於農村基礎教育發展。
河南省有關負責人介紹,河南是人口大省、教育大省,要進一步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提高公共財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佔比重,要實現2012年全省財政教育支出佔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17%的目標。
為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對教育的支持,河南省要求提高預算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用於教育的比重,把支持教育事業發展作為公共投資的重點,在編制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項目時,充分考慮教育的實際需求,確保用於教育的預算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明顯增加,不斷健全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效保障機制。
河南省要求優化教育投入結構,縮小城鄉、區域差別,重點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
據介紹,2001年至2010年,河南省公共財政教育投入從96億元(含中央補助資金)增加到609億元,年均增長22.8%;教育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不斷上升,已成為全省公共財政的第一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