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記者 崔清新)為解決近年來我國食品安全領域暴露出來的問題,中央政法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在9日召開的2011年中國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論壇上紛紛表示,下一階段將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法治是破解食品安全問題重要乃至根本的手段。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各專項法律為支撐、與環境保護、産品質量、進出口商品動植物檢驗檢疫等法律相銜接的綜合性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為全面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實現全程監管、科學監管,提高監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當前食品安全違法問題多發易發,群眾關於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願望強烈,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從而有效遏制違法犯罪活動成為當務之急。
對此,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勇介紹,今後一段時間,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將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取證難、定性難、定罪難等問題,推動有關法律的修訂,進一步細化明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種類、罪名、罰則,使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更加貼近實際、更具操作性。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表示,下一步,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審判經驗,對現行法律中影響有效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問題,積極向立法部門提出完善建議;對於法律理解和適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制定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為正確適用法律,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供司法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朱孝清表示,今後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將加強調查研究,進一步加強對“塑化劑”、“地溝油”等查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明確罪與非罪的界限,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或有關規範性文件,及時有效打擊犯罪。
作為生産加工和進出口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國家質檢總局總檢驗師項玉章指出,國家質檢總局今後將進一步做好有關規章制修訂工作,滿足監管工作需要。尤其是結合當前省級以下質監部門行政管理體制調整,抓緊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廢止、修訂工作,規範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責任。
作為餐飲服務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邊振甲表示,2012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完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制度,重點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嚴格規範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經營行為;出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量化分級管理指導意見》,有序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出臺《國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縣遴選辦法》,深入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工程;出臺《關於加強和創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進一步加強農村餐飲消費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意見》,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工作等。
這次論壇由中央政法委、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指導,中國法學會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信部、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就本部門本系統在即將過去的一年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採取的重要舉措、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經驗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設想,發表了主旨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