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做好該法實施工作,並提出具體的《行政強制法》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指出,不具備資格者堅決調離執法崗位,也就是説,“臨時工”不得參與行政執法。
意見規定,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要在1月1日前全部完成,並向社會公佈清理結果。
意見還強調了依法進行行政強制實施主體規範,要求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加強管理。實施行政強制的執法崗位上配備的人員必須取得《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具備相關資格。
對不具備資格的人員,實施意見要求堅決將其調離執法崗位。這項工作要于2012年1月1日前全部完成。(記者 王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