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衛敏麗)記者15日從民政部救災司獲悉,為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財政部、民政部安排63億元中央冬春救災資金。
12月15日,財政部、民政部下撥第一批中央冬春救災資金50.4億元,同時要求各地將中央補助資金與地方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統籌使用,按照不低於中央的補助標準,對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給予補助。要按照“專款專用,保障重點”的原則,根據受災群眾自救能力分類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得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今年以來,我國旱災、洪澇、地震、颱風、風雹、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均有不同程度發生,災害損失較重,給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困難。
記者採訪了解到,為幫助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民政部提前部署,週密安排,精心組織,加強協調。10月下旬,民政部匯總分析了各地上報的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報告和各地分縣需救助情況統計表,派出工作組赴貴州和湖南兩省開展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困難狀況調研。根據各地上報情況和實地調研了解情況,民政部對全國冬春期間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和救助需求進行了綜合評估。
與此同時,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民政部綜合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將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的人均口糧補助標準由50元提高至90元,衣被取暖等補助視災情酌情考慮,救助力度得到進一步增強。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民政部將按照《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要求,建立定期通報制度,適時向地方派出工作組,督促指導各地按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加大地方各級財政投入,確保將中央和地方各級安排的冬春救災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