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羅沙)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26日在京表示,我國海洋環境的總體狀況不容樂觀,2012年要力爭使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所突破,要以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為契機,強化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風險監視監測與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提高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劉賜貴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表示,當前,我國海洋環境的總體狀況不容樂觀,保護和改善海洋環境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2012年要從多方面入手,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突出重點、綜合施治,力爭使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所突破、有所作為。
他説,一是要堅決加強渤海綜合整治工作。當前,渤海的生態環境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渤海雖小,但影響巨大。2012年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渤海的環境保護放在整個海洋環保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加大對渤海環境質量的監視監管力度,其重點要放在對渤海石油平臺溢油污染風險的監管、海洋傾廢活動和環渤海主要陸源排污口的監視上。同時,要加快對渤海污染總量控制的研究進度,儘快提出控制指標,力爭在渤海的綜合整治上早日取得實效。
二是要以海域環境容量為基礎,以改善海域環境質量、保證沿海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國家海洋局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建立推進重點海域污染物控制的工作機制,特別是探索建立陸海監測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污染控制信息系統和共享平臺,切實做到陸海統籌、河海聯動。鼓勵和支持沿海省市選擇本地區重點海域開展試點,研究制定並實施海洋環境容量和總量控制相關規劃、標準,嚴格控制陸源污染物排放。
三是積極探索海洋環境監管新舉措。要在已有工作基礎上,繼續依法科學穩妥地做好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處置的後續工作。要以此為契機,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與管理措施,強化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風險監視監測與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建立有序高效的運行機制,不斷提高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時,探索實行區域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限批政策,加快完善海洋生態損害評估體系,建立健全海洋污染索賠訴訟的規範程序。
四是全面加強海洋生態保護與建設。實行海洋保護區建設和海洋生態整治、恢復責任制。發佈重要海洋生態區域名錄。促進海洋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和管理,對國家級海洋保護區開展監督檢查和管理評估。要創新發展海洋環境監測與評價業務體系。繼續推進基層監測機構建設,開展海洋環境監測機構示範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