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針對部分黨政機關配備使用越野車較多、群眾反映較強烈的問題,從嚴格配備使用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等方面入手,切實加強對越野車的管理整治。
河北省公車治理工作緊鑼密鼓,迅速在全省範圍展開。今年5月,河北省公車治理辦下發了《關於對省級單位越野車加強管理的通知》。今年7月,下發了《關於加強各級黨政機關越野車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單位的越野車一律實行集中管理,不得作為領導幹部的固定用車;除救災、搶險或其他必須使用的情況外,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外出公務不得乘坐越野車;暑期辦公期間,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赴北戴河開會或從事其他公務活動,一律不得乘坐越野車。違反規定的,要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河北省四套班子率先垂范,省法院、省檢察院等重點單位積極響應,對越野車進行了集中統一管理。省水利廳、承德市等專門作出規定,除執行工作任務外,越野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使用越野車,必須按照“用車科室正式文字申請—分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安排出車”的程序進行審批,並建立越野車使用檔案(一車一檔),詳細記錄出車、行駛里程、用油、維修等情況,並按月匯總報送單位分管領導,專門列項定期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河北省加大了公車治理的監督檢查力度。按照省統一部署,各市著力加強對越野車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秦皇島市在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了檢查哨卡,對暑期進出市區的越野車輛加強檢查。承德市在市區和各縣區主要路口實施錄像抓拍,在雙休日、節假日和重要時期,加強對賓館飯店、旅遊景點、高速路口等節點的明察暗訪,對檢查核實的10余起違規使用越野車情況進行了通報,並責令限期改正。
此外,為了確保管理落到實處,河北各級各單位進一步建立或修訂了車輛管理規定,增加了相關條款,制定了《機關車輛管理辦法》、《越野車管理使用辦法》等,對越野車的集中管理、派遣、放假期間的封存、停放等作了詳細硬性的要求。
據河北省公車治理辦介紹,現在正抓緊研究制定全省的越野車編制配備管理使用辦法,將對黨政機關配備使用越野車的條件、編制數量、配備標準等進行嚴格限定,對日常使用管理進行詳細規定,形成對越野車的長效管理機制。(記者 李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