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28日電(記者張建華、王浩明)廣東省將在珠三角率先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評價體系,抓緊做好增加PM2.5監測指標的準備,逐步實行與國際接軌的空氣質量標準體系。這是記者27日在廣州召開的廣東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廣東省有關專家認為,最近環保部計劃將可入肺顆粒物(PM2.5)納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這其中社會公眾的推動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此,廣東省環保部門表示將推動構建“民主環保”,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民群眾在環保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和保障社會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推動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環境保護和環境建設。
根據環保部近期公佈的全國PM2.5監測時間表,珠三角是全國首批需要開展PM2.5監測的區域之一。
環保部日前在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公佈的PM2.5監測時間表為:2012年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開展PM2.5和臭氧監測,2013年在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開展監測,2015年在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開展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