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周英峰)記者28日從中央紀委獲悉,2011年中央和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發現並向紀檢監察機關移 交涉及361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大量問題正在核查,一批腐敗分子受到嚴肅查處。
據介紹,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2011年中央巡視組圓滿完成對6個省(區、市),4個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4個中央金融單位的巡視或巡視回訪任務;對12個省(市)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制定實施“十二五”規劃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專題調研;對7個省(區)換屆風氣情況進行了督導,並選派人員直接參加省委換屆考察工作。
2011年,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完成了對全國134個市(地、州、盟)、707個縣(市、區、旗)、99個省直部門和109家省屬國有企業、高校的巡視或巡視回訪,有20個省(區、市)對換屆風氣情況開展了專項巡視。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單位)也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了巡視。
據介紹,2011年各級巡視機構發現和掌握了大量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行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建設以及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一批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案件問題線索。截至目前,中央巡視組向中央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64條,向被巡視地區和單位提出建議66條;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共向同級黨委、政府提出建議585條,向被巡視地區、單位提出建議4873條,這些都為中央和省(區、市)黨委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